原標題:監管不來當導演,馬戲就是「恐怖片」
11月15日,一家馬戲團在靈璧縣某鎮政府門前行雜技表演。在一隻大獅子表演的時候,突然從架子上一躍,竄出了防護牢籠。獅子突然竄了出來,帳篷里的觀眾們嚇得四處逃竄。事發後靈璧縣馮廟鎮派出所迅速出警,趕到事發地時獅子已經被控制住。除了馴獸師的嘴巴被刮傷了,沒有人員傷亡。(11月19日中國網)
發生在靈璧縣的馬戲團事故基本沒造成人員傷亡,但並非每次都如此幸運。事實上,「虎兕出柙」並傷人的事件早已在廣東佛山、江西德興、重慶永川等多地「巡迴上演」。而造成這一切的根源,無關馬戲藝術本身,而在於缺乏必要的監管。
馬戲團,因其表演形式的特殊性、危險性和不確定性,涉及的監管單位非常多。通常情況下,文化、城管、質監、林業(動物表演團)、治安、交警大隊(車輛宣傳)、消防等部門都負有一定的審批和監管責任。但正是這種「九龍治水」的監管格局,客觀上導致了兩個現實問題:其一,正規馬戲團異地巡演演出手續難辦;其二,「野雞」馬戲團乾脆不辦手續,直接街頭賣藝,卻也逃過了監管。
記得四川廣元曾有一個受到文化部、國家廣電總局、新聞出版總署聯合表彰的基層馬戲團,該團費勁周章、歷時十幾天也沒辦成演出手續,全團四五十人只能整天「大眼瞪小眼」。與之相對的是,有些馬戲團,特別是「野雞」馬戲團則「頭腦靈光」,城裡不讓演就去監管薄弱的農村演,白天不敢演就夜裡偷著演,和監管玩起了運動戰、游擊戰,居然也吃了個「肚兒圓」。
正是因為「該審批的不審批,該監管的不監管」,才導致馬戲團隱患四伏,才使得本來聊以消遣的馬戲成了讓人脊背生風的「恐怖片」。而若想跳出這個怪圈,只能靠監管來當一當「總導演」。一方面,要把好馬戲演出審批關。對證照全、資質高、設備完善的馬戲團大胆「開綠燈」;對「動物基本靠租、技術基本靠蒙、安全基本靠天」的馬戲團堅決予以取締。另一方面,要安排專人現場監管,一旦發生事故及時處置,確保演出安全。
總之,馬戲本無過,不監管就有禍。只要用監管鑄就牢固的「鐵籠」,管它狂獅猛虎,只配逗觀眾一樂。
文/吳點墨
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注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台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
留言列表